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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贯彻落实《关于2021年组织实施项目制培训的通知》(宁人社〔2021〕91号)等文件精神,充分发挥政府补贴职业培训在促进就业、保障民生、服务企业中的积极作用,经培训单位自主申报,区级组织专家验收,现将验收项目(详见附件)进行公示,公示期2024年10月12日—10月17日(5个工作日)。
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联系南京市浦口区职业技术培训中心,联系电话: 025-58851143。
附件:2024年南京市浦口区实施项目制培训验收公示名单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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